公安县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通讯员 张旭)近日,公安县南平派出所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4月25日晚,南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南平一变电站院内发现一只幼鸟,疑似保护动物,担心被高压电误伤,需要民警帮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这只幼鸟呈灰褐色,棕色羽缘。经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技术人员鉴定,确认该幼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一游隼,该鸟一部分为留鸟,一部分为候鸟,有的在繁殖期后四处游荡。栖息于山地、丘陵、荒漠、半荒漠、海岸、旷野、草原、河流、沼泽与湖泊沿岸地带,也到开阔的农田、耕地和村庄附近活动。

经检查,这只幼鸟无明显伤痕,生命体征良好,活泼,由于羽毛未长齐不具备放生条件,野保技术人员将其带回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喂养,待其恢复健康后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