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职务终止的公告

经公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由公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陈芬芬等184名人民陪审员,已于2024年4月29日五年任期届满。任职期间,马友万等5名人民陪审员已由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免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陈芬芬等179名人民陪审员职务任期届满自动终止,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应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现将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职务终止的名单予以公告(排名不分先后):

陈芬芬、陈关云、陈  剑、陈  蓉、陈士明、陈小梅、陈兴中 、陈滋艳、龚德珍、关  俊、关利强、胡正凤、李  超、李道胜、李   力、李天凤、李中安、刘  华、刘精兵、刘  敏、罗成月、马金中、马新立、裴德蓉、谭清海、谭晓敏、田家清、田静波、万  杰、汪平林、汪  琼、王  双、文  权、吴小松、向元龙、肖汉初、肖诗炎、肖志宏、谢艳辉、谢志军、熊  萍、徐明葵、鄢浪立、颜复军、杨  婧、杨  勇、杨政刚、易昌红、殷邦军、余  俊、袁卫国、张益民、章征芳、赵忠菊、周祥、邹佐成、曾文华、代云峰、曹  军、崔恒霞、邓小红、郭  靖、胡学芝、李定玲、李友萍、罗庆庆、齐同祥、苏  娟、郭良燕、肖国平、徐立华、喻  磊、张孝军、郑  芳、周福民、曹新华、陈金海、陈尚武、陈晓芹、何代清、鞠佳蕾、瞿松平、盛  羽、欧阳彪、向道清、熊和平、熊升模、熊向荣、熊正松、袁  涛、赵  虎、蔡  文、陈  进、陈  克、龚德才、江政文、李天和、李先华、林先明、刘  军、刘楚平、刘德军、刘  浪、卢  毅、吕和静、毛湘鄂、彭士春、宋正波、王先勇、谢峰、严光政、杨  娟、袁  海、袁龙莲、张文娇、周爱华、周用斌 、周章平、朱成兵、朱元春、朱正举、陈冬梅、邓昌新、付克义、高正军、胡怀玉、黄万珍、金  川、李先军、李  康、刘传炳、罗贤宏、王家菊、肖文厚、肖兴华、许开霞、严芬芳、阳  岭、邹振雄、艾兰兰、甘  霖、代士文、刘卫华、毛世军、饶德泓、宋铁山、谭绍林、王晋成、文  艳、徐  美、袁爱国、张  锋、张连春、赵  娣、郑仁才、陈利国、陈义勇、丁令玉、管铭清、李柏方、刘加凤、刘明壮、刘仁生、彭元安、万正庆、王  毅、吴  俊、吴培安、吴  琼、杨克杰、张祥林、周  丽、王莉(畅通公路)、王莉(太平洋保险)、李德荣(南平)、李德荣(章庄)、雷秋元(逝世)、邹永胜(逝世)、罗会宏(逝世)

诚挚感谢以上人民陪审员为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做出的积极贡献!特此公告。

公安县人民法院    公安县司法局

2024年4月29日